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50期食品抽檢信息,抽檢的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豆制品、餐飲食品、炒貨及堅果制品、肉制品、飲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酒類和方便食品類食品564批次食品中,有14批次檢出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和質量指標等問題。
6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2批次樣品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分別為:由江西國光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萬安店銷售的,標稱江西開川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葛粉;由沃爾瑪(江西)百貨有限公司鷹潭站江路分店銷售的,標稱江西開川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葛粉。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淀粉》中規定,食用淀粉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葛粉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還有,2批次樣品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分別為:由于都銀華山泉水廠生產銷售的虔江清泉山泉水、由贛州錦湖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高龍山泉天然飲用水。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中銅綠假單胞菌均不得檢出。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還可能與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有關。
另外,還有2批不合格樣品為: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余氏餐飲店銷售的,標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潔爾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生產的復用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由橫峰縣我家電商土特產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葛粉堅果羹檢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3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其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糖精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分別為:由江西黑鴨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鹵鴨脖;由婺源縣家潤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南昌市金霸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鹽焗南瓜子。
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食用較多的糖精鈉,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糖精鈉在帶殼熟制堅果與籽類產品中最大使用量為1.2g/kg,在脫殼熟制堅果與籽類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
另外,由上饒市信江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信州大曲(白酒)檢出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3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3批次樣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中,2批次魚檢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分別為:由南昌市青云譜區鴻暉旺中旺超市銷售的鮮活鳊魚、由江西步步高商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高安中央城店銷售的鳊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于治療動物的皮膚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肉中最大殘留*值為100μg/kg。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造成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
另外,由安福縣瓜畬鄉心安商店銷售的果園蛋檢出甲硝唑、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GB 31650-2019)中規定,甲硝唑、地美硝唑均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
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1批次樣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由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牛蹄·筋(燒烤味)檢出鉻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鉻是天然存在于巖石、動植物和火山土壤中的一種常見元素。自然過程或鉻酸鹽生產、鍍鉻和皮革鞣制等人為活動使鉻主要以三價鉻和六價鉻的化合物形式釋放到環境中。鉻的毒性與其價態有關,鉻化合物中以六價鉻的毒性最大,對呼吸道、消化道有一定健康影響,三價鉻是一種必須的營養元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GB 2762—2017)中規定,鉻(以Cr計)在肉及肉制品中的最大*值為1.0mg/kg。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1批次樣品為:由南昌市青山湖區川紅菜館銷售的臘香腸(腌臘肉)檢出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并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查清產品流向、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